合资公司停产引发约1.16亿元索赔仲裁! 洛阳钼业称因“配额合规风险”;厦门钨业称配额政策早已出台

合资公司停产引发约1.16亿元索赔仲裁! 洛阳钼业称因“配额合规风险”;厦门钨业称配额政策早已出台

  近日,厦门钨业(SH600549,股价43.50元 ,市值690.60亿元)与洛阳钼业(SH603993,股价16.83元,市值3601亿元)陷入纠纷。

合资公司停产引发约1.16亿元索赔仲裁! 洛阳钼业称因“配额合规风险”;厦门钨业称配额政策早已出台-第1张图片

  此前 ,厦门钨业称,因洛阳钼业停止供应关键的选钼尾矿,双方合资成立二十余年、今年上半年净利润高达3.36亿元的控股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豫鹭)已停产 。

  9月21日 ,厦门钨业公告称,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洛阳钼业恢复供应并索赔暂计约1.16亿元的损失。

  洛阳钼业随后于9月24日发布声明称 ,自202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对钨矿开采指标配额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洛阳豫鹭无对价占用其配额给公司带来合规监管压力。

  9月28日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 ,厦门钨业方面对“配额政策”这一断供理由并不认可,公司认为相关配额政策此前就已出台,近期并无本质变化 。

  截至记者发稿时 ,洛阳钼业方面尚未回复记者发送的采访函。

  双方合资设立洛阳豫鹭

  回溯历史,这家如今陷入停产危机的合资公司洛阳豫鹭,已走过二十余载。

  2001年9月 ,厦门钨业和洛阳钼业签订了《共同组建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 。根据该合同约定,双方合资设立洛阳豫鹭。在股权结构与出资方式上,厦门钨业以现金出资4000万元 ,持有60%的股权;洛阳钼业则以符合选钨要求的选钼以后的尾矿供应及现有堆存的选钼以后的尾矿 、尾矿库使用权、其他实物资产等有形及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出资,持有40%的股权。

  厦门钨业方面披露的信息显示,《合资合同》明确规定 ,洛阳钼业负责在洛阳豫鹭存续期间内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证(包括采矿许可证)或批文 。2002年4月24日,洛阳豫鹭正式成立,经营期限长达三十年 ,至2032年4月23日届满 ,其主营业务为对洛阳钼业栾川三道庄钼矿选钼以后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生产白钨矿产品。

  数据显示,2025年洛阳豫鹭白钨矿(WO3金属量)产、销量分别为1924吨 、1614吨 ,全年实现净利润约1.23亿元。2026年上半年,其业绩更是迎来爆发式增长,白钨矿产、销量分别为685吨、669吨 ,实现营业收入约6.05亿元,净利润高达约3.36亿元 。

  据厦门钨业公告,洛阳钼业于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向洛阳豫鹭提供尾矿 ,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 。同时,洛阳钼业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厦门钨业认为 ,洛阳钼业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合资合同》的约定,给洛阳豫鹭和公司造成损失,经多次催告后洛阳钼业仍未履行合同。

  为此 ,厦门钨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并已收到受理通知书 。在这份仲裁申请中,厦门钨业提出了四项明确的仲裁请求,包括继续履行《合资合同》以及赔偿约1.16亿元损失等。

  双方按各50%分配利润

  洛阳钼业于9月24日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进行回应。在声明中 ,洛阳钼业指出,这本是一个常规的经济纠纷,经济活动在既定规则下开展 ,正常通过仲裁等法定程序就可以解决,但此事引起过度关注,引来多家媒体朋友询问 ,公司在此作出统一回应 。

  洛阳钼业称,2001年,厦门钨业以4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股权投入。多年来 ,洛阳豫鹭使用本公司尾矿提取钨产品。截至2025年上半年,厦门钨业已累计取得分红约人民币17亿元 。

  洛阳钼业表示,自2023年以来 ,国家有关部门对钨矿开采指标配额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任何单位不得超指标生产 、经营。根据国家政策,钨矿开采指标配额的分配对象是矿山企业,而非冶炼企业。洛阳豫鹭相当于无对价占用本公司钨配额进行生产、销售活动 ,但合规风险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公司因此面临巨大监管压力 。

  “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和依法合规经营角度出发,不能任由上述情况持续 ,主动与厦门钨业多次协商沟通,指出双方需调整合作模式以符合当前监管要求。协商未果情况下,公司不得不暂停相关尾矿供应。 ”洛阳钼业称 。

  洛阳钼业表示 ,公司始终相信双方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分歧,将遵循法治精神和市场原则,等待仲裁庭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

  面对洛阳钼业提出的“配额监管”方面的理由 ,9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厦门钨业投资者热线。厦门钨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配额的政策早几年前就已经出来了,不是说突然的、今年才有的变化 ,配额政策这几年都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此外 ,对于洛阳钼业强调的“累计取得17亿元分红 ”的说法,记者问厦门钨业是否愿意让利 。对此,厦门钨业方面回应称:“在公司章程里 ,双方对于利润的分配是很明确的。虽然我们的持股比例是60%,他们的持股比例是40%,但是利润分配都是按双方各50%的比例去分的 ,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得很清楚。”

  当记者问及如果最终仲裁未能支持厦门钨业的诉求,公司是否有其他方案来确保洛阳豫鹭免于彻底停产时,厦门钨业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我们还是有信心的 。”

  记者也于9月28日向洛阳钼业发送了正式书面采访函。采访函中 ,记者问及“配额监管压力 ”是此前已经实施的政策,为何断供节点在2026年?在未通过法定仲裁解除合同前,洛阳钼业断供是否构成合同违约?洛阳钼业方面具体诉求是什么?但截至发稿 ,记者尚未收到洛阳钼业方面的回应。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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